鹰潭市听力语言康复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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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鹰潭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(坐16路公交车到“听力康复中心”站下)320国道东川占家
一、2012年暑假,16岁聋儿黄文鸣(配戴人工耳蜗)单独到深圳旅游,乘坐公交车,不敢坐着,一直站着,为的是每到一站都要仔细看站台上的站名,很怕坐过站,找不到目的地。因为助听设备不论是助听器还是人工耳蜗,在吵杂的环境中都很难分辨到有效声音。这种出行的困难不是某个聋儿的,是普遍性的。
建议:全国所有公交车采用地铁上报站的方式,屏幕显示站台,给聋人一个无障碍的出行环境。
二、电视是聋人获得外界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,多年来聋人们一直努力争取电视下面的字幕,但是至今连新闻联播这么重要的节目都没有同步显示字幕。
希望:当聋人打开电视时,不论翻到什么台看什么节目,都能无障碍的了解电视内容的全部。
三、家长的观念落后,对聋儿的康复不是很有信心,很难真正意义上做到“家园共育”,他们要么把康复的责任全部交给老师,要么就干脆再生一个孩子,把这个聋儿就当“处理品”,这些家长不任是精神上还是技巧上,都难以胜任家庭教育中教育者的角色。
建议:把培训特殊孩子家长当成义务教育一样普及,既是责任又是义务。
四、后续教育是个很揪心的问题,笔者是一名聋儿家长,儿子康复后,从事聋儿语训康复工作十年有余,一直在基层一线,多年来亲眼目睹了很多语言康复后的聋儿,“随班就读”就是“随班混读”,如聋儿江斯文、刘振煌、邹慧语言康复效果很好,伶牙俐齿,甚至还会唱歌,后在普通小学就读,由于老师的关注度和辅导力度不够,加上家长没有跟踪辅导(一方面是家长要扛全家的经济重担,须外出打工;另一方面,家长也不具备必要的教育技巧)。这样勉强“混”到小学毕业就跟不上,只好辍学回到半聋人的状态。
建议:大力推行融合教育,采用教授带博士一样,对随班就读的聋孩建立教师跟踪辅导制,给每个特殊孩子至大化的、个别化的康复教育。真正意义上做到“全纳教育”。
五、现在国家政策好,6岁以下的聋儿可以得到助听器或耳蜗的救助,并同时享受一年的康复经费补贴,但力度不够,还受指标的限制,导致还有困难的聋孩得不到及时康复。
建议: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一样狠抓聋儿的普及康复救助,做到有而不漏。